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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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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基本编码 000118261003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04413000118261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22.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联系人 孙良亚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0-5168650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专区101-106号窗口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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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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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展开】

表格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 流动人口信息回执单或居住证(在暂住地报名需提供) 【展开】

结果文书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公安部门核发

非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可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 申请人身份证

结果文书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公安部门核发

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可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 原从业资格证(初次申请的不需要提供) 【展开】

结果文书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政府部门核发

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

必要

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 培训结业证书

其他;

纸质、电子

1份

A4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申请材料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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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申请人提交规定材料 1

    审查标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受理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受理申请人申请 2

    审查标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办结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材料齐全予以制证 2

    审查标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结果文书类型
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制定机关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依据名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8号)
制定机关
依据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8号)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第十七条 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三)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8号)
制定机关
依据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8号)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制定机关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8号)
制定机关
依据名称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18号)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第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违章记录栏内,并通报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应当将该记录作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的依据,并存入管理档案。 第三十五条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可以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外,还可以驾驶原从业资格证件许可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或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相关法规、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安全作业规程对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装卸安全。 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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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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