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次
到现场次数
-
3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20149170070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300H3372014917007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26.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特别程序时限 | 暂无 | 特别程序种类 | 暂无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暂无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暂无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综合窗口7号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受理条件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0-12333;0530-5962690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2楼204 投诉电话:0530-5161996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窗口名称:社保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综合窗口7号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
(一) | 身份证 |
其他; |
电子 |
0份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分别拍照上传后办理 【展开】 |
必要 |
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分别拍照上传后办理 【展开】 |
|
-
发放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社会保障卡发放。 10 银行柜员 社会保障卡发放完成。 审查标准
按照申办领卡方式,发放社会保障卡到本人。 -
银行制卡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银行信息审核、预开户、制卡。 15 银行柜员 社会保障卡制卡完成。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银行制卡规定。 -
人社审核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检查材料,是否符合制卡条件。 5 社保卡窗口工作人员 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经办规定。 -
社会保障卡 | |
结果名称 | 社会保障卡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发〔2011〕4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发〔2011〕4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发〔2011〕4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
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电话 | 0530-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暂无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