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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因病、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切换简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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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 养老与工伤保险科
基本编码 370714003002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300H3370714003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12435.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其他组织 通办范围 暂无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联系人 杜朝雯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0-5160093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综合窗口8号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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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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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特殊工种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需提供单位内部公示材料 【展开】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登录政府服务网下载空白表格,填写表格后提交 【展开】

必要

按规定双公示期满后上报 【展开】 按规定双公示期满后上报
(二)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申请表 【展开】

表格类;

纸质、电子

1份

A4型纸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登录政府服务网下载空白表格,填写表格后提交 【展开】

必要

基本要素填写完整后上报 【展开】 符合提前退休的相关条件后上报
(三) 职工档案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符合《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档案管理规定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 【展开】

必要

提供职工档案 档案内容完整
  • 办结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办理完成 1 杜朝雯 办结完成

    审查标准

    国家规定
  • 公示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公示结果 5 杜朝雯 公示期满无异议

    审查标准

    国家规定
  • 办理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审查是否符合条件 10 杜朝雯 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

    国家规定
  • 申请受理 4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 4 武晨 受理通过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结果名称 办理退休核准手续
结果文书类型
结果样本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一、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二、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劳社部发〔1999〕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发布号令(文号) 国发〔2005〕3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其他规范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
依据名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人社部发〔2024〕9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一条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条 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第三条 职工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第四条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弹性延迟退休时间确定后,不再延长。 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五条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六条 职工达到弹性延迟退休时间,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终止,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第七条 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应达到本人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第八条 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 第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进行审核。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条 对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受理弹性退休申请。 第十一条 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保障其依法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第十二条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探索扩展退休服务,主动为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供关于办理退休手续的预先指导和提前受理等服务。 第十三条 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前已经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劳社部发〔1999〕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其他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鲁政发〔2006〕9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1997〕109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省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见附件)。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符合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除年龄和缴费年限达到要求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退休:(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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