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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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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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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20149250030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300H3372014925003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22.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特别程序时限 | 暂无 | 特别程序种类 | 暂无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刘佳怡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0-5310559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综合窗口9号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受理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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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0-531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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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2楼204 投诉电话:0530-516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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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窗口名称:就业人才区 窗口编号:综合窗口9号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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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展开】 |
表格类; |
纸质、电子 |
2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电子版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下载,纸质版在办事窗口领取。 【展开】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
||||
(二)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展开】 |
表格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小微企业提供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
||||
(三) |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小微企业财务部门提供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
||||
(四) | 招用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证书 【展开】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A4复印件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毕业生通过毕业学校申领 |
必要 |
材料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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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发放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 陈丕虎 拨付资金 审查标准
将补贴信息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
审查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申请材料。 2 陈丕虎 审查合格,予以公示;不合格,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审查标准
1.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2.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查询其是否存在工商登记信息; 4.吸纳就业的是否为毕业当年的高校毕业生。 -
受理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受理或现场受理。 1 陈丕虎 同意受理;材料齐全,不符合申请标准的,告知原因,退回材料。 审查标准
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条件。 -
申请通过 | |
结果名称 | 申请通过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鲁政办发〔2022〕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五)实行普惠化就业创业政策。省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出国留学人员在山东就业创业,均可同等享受属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政策清单由设区的市统一公布。 (九)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对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个人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对创业失败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财政厅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鲁财社〔2018〕86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社会保险补贴。 ……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其他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依据名称 |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财社〔2017〕16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发〔2015〕2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办公厅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办发〔2022〕1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
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电话 | 0530-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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