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201494200603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300H3372014942006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17.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特别程序时限 | 暂无 | 特别程序种类 | 暂无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05310309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桂陵路3999号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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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310500 咨询网址:http://hzrsj.heze.gov.cn/col/col120190/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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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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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9号窗口 窗口名称:社保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9号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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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报名审核 1 万鑫 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标准
依标准审核 -
报名成功或不成功 | |
结果名称 | 报名成功或不成功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人事部 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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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人部发〔2006〕7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 第三条 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七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第五条 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符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相应报名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申请人凭准考证及有关身份证明,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
【部门规章】 《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规〔2018〕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 |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费 |
---|---|
收费标准 |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每人每科69元。 |
收费依据 |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备注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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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电话 | 0530-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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