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2014917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300H3372014917001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22.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特别程序时限 | 暂无 | 特别程序种类 | 暂无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社保服务窗口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0-5399516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综合窗口7号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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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0-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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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2楼204 投诉电话:0530-516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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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 窗口名称:社保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综合窗口7号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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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社会保障卡启用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检查材料,是否符合社会保障卡启用条件。 0 窗口当班人员 社会保障卡启用完成。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经办规定。 -
社会保障卡启用 | |
结果名称 | 社会保障卡启用 |
---|---|
结果文书类型 | 无 |
结果样本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人社部发〔2011〕4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鲁人社字〔2022〕146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 持卡人领取社保卡后,须持本人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网点同时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人社部门或线上社保卡服务渠道可办理社保卡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需到经办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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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电话 | 0530-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通过“爱山东”申领了一张社保卡如何启用?
通过“爱山东”-“社保卡服务”-“社保卡启用”,启用社保卡。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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