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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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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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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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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以报名文件规定的为准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3720149420240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300H3372014942024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18.0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特别程序时限 | 暂无 | 特别程序种类 | 暂无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05310309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桂陵路3999号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受理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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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310500 咨询网址:http://hzrsj.heze.gov.cn/col/col120190/index.html/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9号窗口 窗口名称:社保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9号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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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展开】 |
表格类; |
纸质 |
1份 |
A4纸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填报报名信息后,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表。 【展开】 |
必要 |
无 |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规范证件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出具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展开】 |
必要 |
无 | |||||
(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卫生初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展开】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规范证件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其他 |
出具单位:国家级卫生健康部门 【展开】 |
必要 |
无 | |||||
(四) | 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 |
文本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规范证件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出具单位:国家级教育部门 |
必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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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初审)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申请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14 此环节由报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办理 初审通过或初审不通过 审查标准
根据当年度考试考务文件确定 -
受理(复审)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各市提交的应试人员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筛选,对报考条件存疑的应试人员信息退回相关市重新审查 5 孙厚庆、省卫生健康委指定人员 复审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标准
根据当年度考试考务文件确定 -
办结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缴费完成的人员数据入库 1 孙厚庆 数据入库。 审查标准
无 -
报名成功或不成功 | |
结果名称 | 报名成功或不成功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人事部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卫人发〔2000〕46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事部共同负责。 |
【其他规范性文件】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人事部 |
---|---|
依据名称 |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卫人发〔2001〕16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 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 |
【其他规范性文件】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人事部 |
---|---|
依据名称 |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卫人发〔2001〕16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 人事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国家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人事部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卫人发〔2000〕46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七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 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由卫生部、人事部共同负责。 |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初级、中级) |
---|---|
收费标准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初级、中级) |
收费依据 |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备注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
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电话 | 0530-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如何查询
详见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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