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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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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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执法大队 |
基本编码 | 370214048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300H3370214048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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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31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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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14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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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执法大队(市人社局201办公室) 受理时间: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明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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