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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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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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执法大队 |
基本编码 | 370214041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300H3370214041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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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31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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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14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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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执法大队(市人社局201办公室) 受理时间: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明年4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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