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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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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当场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基本编码 37201704601601 实施编码 1237170078079512243372017046016
实施主体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12419.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状态 在用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时限 暂无 特别程序种类 暂无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公示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市级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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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结果文书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申请材料完整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5.3.1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2 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 3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展开】
    (二) 单位社保缴存证明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社保部门提供

    必要

    真实有效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5.20.1 办理开具单位缴存证明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 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 单位社保缴存证明。
  • 【展开】
    (三) 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单位出具

    必要

    真实有效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5.20.1 办理开具单位缴存证明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 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 2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3 单位社保缴存证明。
  • 【展开】
    • 审核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0 业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向缴存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信息证明》,需要出具明细的,中心可增加提供单位缴存明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停止办理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原因

      审查标准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受理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单位经办人持业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0 业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审查标准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结果名称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行政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行政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行政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开具单位缴存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经办人身份证件和单位社保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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