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 基本编码 | 370617299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618C7370617299000 |
| 行政相对人 | 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 | 事项状态 | 在用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事项类型 | 行政检查 | ||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菏泽市长江路山海天泰大厦719室 咨询电话:0530-5380720 咨询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jact/front/front_mailpublist.action?sysid=23 咨询邮箱地址:zjjdez@hz.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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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菏泽市长江路山海天泰大厦719室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14楼1404室 投诉电话:0530-5380720 投诉网址:http://zjt.shandong.gov.cn/jact/front/front_main?sysid=49 投诉邮箱地址:sdzjttssl@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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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
-
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制定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无 杨璐^李庆喜^李月海 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科^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科^标准造价招标科 科员^科长^副科长 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制定本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审查标准
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随机检查每年组织一次 无 李庆喜^李月海^杨璐 标准造价招标科^标准造价招标科^标准造价招标科 造价招标科科长^副科长^科员 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随机检查每年组织一次 审查标准
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
送达方式
其他
| 对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的通报 | |
| 结果名称 | 对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的通报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
| 【政府规章】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7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宣传普及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
是否收费:否
| 行政复议 |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
| 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 |
| 电话 | 0530-5127120 |
| 行政诉讼 |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东路66号 |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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