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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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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建设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检查 切换简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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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基本编码 370617502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618C7370617502000
行政相对人 其他建设工程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制定检查计划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制定本年度检查计划 行政检查,不设时限。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制定本年度检查计划

    审查标准

    《消防法》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随机抽查每年组织一次 行政检查,不设时限。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随机抽查每年组织一次

    审查标准

    《消防法》
  • 通报检查结果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发布在官网网站。 行政检查,不设时限。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 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发布在官网网站。

    审查标准

    《消防法》
通报检查结果
结果名称 通报检查结果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主席令第8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二条第二款:“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第十三条第二款:“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第十三条第三款:“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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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时间内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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