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各县区交警大队或高速各交警大队 |
基本编码 | 370209047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917A1370209047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5.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暂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行使层级 | 国家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暂无 | ||
处罚适用种类 | 警告 罚款 | 行政管理相对人 | 个人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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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333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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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333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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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各县区交警大队或高速各交警大队、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西北角交警违法处理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政务服务中心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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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
-
告知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场 属地交警大队民警 属地交警大队 民警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 告知 审查标准
符合简易程序规定 -
调查取证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当场 属地交警大队民警 属地交警大队 民警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 拟作出处罚决定 审查标准
符合处罚条件 -
决定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当场 属地交警大队民警 属地交警大队 民警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审查标准
符合处罚条件 -
送达方式 其他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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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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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电话 | 0530 -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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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 -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咨询电话多少
0530-333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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