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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动车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对机动车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次

    到现场次数

  • 1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公安局 承办机构 各县区交警大队
基本编码 370209182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917A1370209182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13.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行使层级 国家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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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告知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场 属地交警大队民警 属地交警大队 民警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 告知

    审查标准

    符合简易程序规定
  • 调查取证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当场 属地交警大队民警 属地交警大队 民警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 提出处理意见

    审查标准

    符合处罚条件
  • 决定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当场 属地交警大队民警 属地交警大队 民警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审查标准

    符合处罚条件
  • 送达方式
       其他
处罚决定书
结果名称 处罚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依据名称 《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2008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通过)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机动车借道通行或者变更车道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按照顺序依次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一)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第七十一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各县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咨询电话多少

0530-333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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