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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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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切换简洁版
对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基本编码 370609006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917A7370609006000
行政相对人 有关人员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333212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667116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受理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依法监督检查 1个工作日 尹贻彪 菏泽市公安局 副大队长 治安支队二大队 填写检查文书

    审查标准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审查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依法审查相关材料 30个工作日 尹贻彪 菏泽市公安局 副大队长 治安支队二大队 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不通过

    审查标准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办结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出具检查文书 30个工作日 尹贻彪 菏泽市公安局 副大队长 治安支队二大队 出具检查文书

    审查标准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送达方式
       其他
通过后发文
结果名称 通过后发文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行政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2006年1月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2016年2月国务院第666号令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五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咨询电话多少?

0530-333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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