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公安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公安局;菏泽市公安局代为行使县级权力(牡丹区) |
基本编码 | 0001091420080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917A3000109142008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20.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现场受理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0-5127028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无需邮寄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公示 | 是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办理方式 | 暂无 | 是否一次办好 | 否 |
网办深度 | 材料预审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 ||
受理条件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专区26-3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27028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安专区26-32号窗口 窗口名称:政务服务公安专区窗口 窗口编号:26-32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
(一)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其他; |
纸质 |
1份 |
无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其他 |
公安机关核发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无 | 无 | |||
(二) |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
其他; |
纸质 |
1份 |
无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其他 |
多渠道产生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无 | 无 | |||
(三)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展开】 |
其他; |
电子 |
0份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无 | 无 | ||||||
(四) | 机动车行驶证 |
其他; |
纸质 |
1份 |
无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其他 |
公安机关核发 |
必要 |
网上提交 |
无 | 无 | |||
(五) |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其他; |
纸质 |
1份 |
无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军队、外交部等政府部门核发 【展开】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无 | 无 | |||
(六) |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展开】 |
其他; |
纸质 |
1份 |
无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其他 |
生产厂家等多种渠道产生 |
必要 |
窗口提交 |
无 | 无 | |||
(七) |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展开】 |
其他; |
电子 |
0份 |
其他 |
税务部门出具 |
必要 |
部门共享核验 |
无 | 无 |

-
申请人申请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审查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
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查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
审批机构审查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 2 审查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决定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4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审查标准
符合规定要求 -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 |
结果名称 |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
结果样本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 |
制定机关 | |
---|---|
依据名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
发布号令(文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 |
制定机关 | |
---|---|
依据名称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
发布号令(文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制定机关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 号牌、机动车临时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 |
---|---|
收费标准 | 各类汽车号牌10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40元/副,挂车号牌50元/面,各类摩托车号牌35元/面;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10元/本;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1元/个 |
收费依据 |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备注 |
收费项目名称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
收费标准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对机动车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时,收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的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 |
收费依据 |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备注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 |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281号 |
电话 | 0530-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暂无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