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头部
山东省菏泽市
X
对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行政处罚 切换简洁版
对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行政处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基本编码 370220559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398x52370220559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2.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省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联办机构 暂无
{{sqxs1}}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立案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根据检查发现、举报投诉、上级批办、相关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发现确有违法行为发生嫌疑的,由承办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5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科级 渔政科 符合立案条件的,制作《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逐级报机关负责人审批。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调查取证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办案人员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对现场进行勘验并收集相关证据 20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科级 渔政科 完成《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物品处理通知书》、《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等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案件处理审批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对收集的证据、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确定违法的性质和法律适用,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 10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科级 渔政科 完成《案件处理意见书》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告知(听证) 4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在做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渔业行政处罚机关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内容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 告知为3个工作日(听证为18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科级 渔政科 完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当事人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5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依据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制作《送达回证》 10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科级 渔政科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监督执行 6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渔业主管部门应依法采取各种方式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逾期未履行的,制作《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当事人,催告其履行义务;催告到期后仍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科级 渔政科 依法采取各种方式督促当事人履行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结案 7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符合结案条件的,承办人员填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报请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后予以结案 3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科级 渔政科 完成《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归档 8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办案人员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及时整理装订成卷,并按照规定归档 3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二、三、四、五支队 科级 渔政科 制作完成案卷并按照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
完成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完毕
结果名称 完成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完毕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法律】 《渔业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
依据名称 《渔业法》
发布号令(文号)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第一款“外国人、外国渔业船舶进入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第四十六条“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电话 0531-82621687、010-59193366
行政诉讼
部门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 0531-81691000

暂无中介服务

1、我的行为会受到何种处罚?

我们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你违法违规的事实和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指南分享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