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头部
山东省菏泽市
X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切换简洁版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0220115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398x53370220115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9.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暂无
{{sqxs1}}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立案、调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结案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60个工作日 随机安排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队员 执法三大队 行政处罚或不予处罚

    审查标准

    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    其他
完成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完毕
结果名称 完成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完毕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法律】 渔业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依据名称 渔业法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三条“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买卖捕捞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与八一西路交叉路向西50米路北
电话 0530-5622415

暂无中介服务

1、我的行为会受到何种处罚?

我们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你违法违规的事实和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指南分享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