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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切换简洁版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7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材料随时受理,一周办结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材料随时受理,一周办结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基本编码 37203602800101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6208583372036028001
实施主体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事项版本 12429.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状态 在用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时限 暂无 特别程序种类 暂无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公示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市级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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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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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确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其他;

纸质、电子

1份

清晰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其他

就诊过程自动生成

必要

需提供确诊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展开】
  • 决定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符合门诊慢特病备案条件,办理备案 0 鲁向华 符合门诊慢特病备案条件,办理备案

    审查标准

    符合门诊慢特病备案条件,办理备案
  • 审查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审查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0 孙璐 审查完毕

    审查标准

    有确诊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 受理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受理参保人提交的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0 吴嘉轩 受理

    审查标准

    已提交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备案通过
结果名称 备案通过
结果文书类型
结果样本
【其他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医保便民服务二十项措施的通知》
制定机关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依据名称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医保便民服务二十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鲁医保办发〔2023〕1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二、主要任务 (三)推行部分服务事项“免申即享”。 12.推行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免申即享”。对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病种,参保群众出院结算后,由医疗机构直接发起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上确认,参保群众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制定机关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依据名称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发布号令(文号) 医保发〔2021〕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三、待遇清单 (二)基本政策。确保基本制度规范运行的遵循和依据。主要包括参保政策、筹资政策、待遇支付政策等。参保政策主要包括参保人群范围、资助参保政策等。筹资政策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缴费基数、基准费率(标准)等。待遇支付政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清单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主要包括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基准待遇标准。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制定机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
依据名称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发布号令(文号) 医保发〔2021〕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三)基本待遇支付政策 2.2门诊慢特病:……对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北角
电话 0530-5635900

暂无中介服务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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