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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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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50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基本编码 370636002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6208583370636002000
行政相对人 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医保参保单位、参保人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707612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707606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制定检查方案(受理)-检查-处理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制定检查方案(受理举报投诉)、组织人员稽核检查、出具检查结果 30日内 成利 医保事业中心 医保中心职工医疗保险筹备组干部 医保中心职工医疗保险筹备组 办结或移送

    审查标准

    医保协议及医保管理相关规定
  •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稽核检查意见书
结果名称 稽核检查意见书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政府规章】 《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 《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稽查,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以及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部门规章】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制定机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八一西路1999号
电话 0530-5635900

暂无中介服务

1、多长时间能够出具检查结果

一般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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