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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机构 基金监督管理科
基本编码 370236002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6208587370236002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18.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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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受理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受理投诉举报 7个工作日 刘振果 基金监督管理科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主持基金监督管理科工作 基金监督管理科 决定受理

    审查标准

    举报内容真实
  • 立案调查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投诉事项进行立案调查 3个月 刘振果 基金监督管理科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主持基金监督管理科工作 基金监督管理科 对调查属实的形成处罚决定书

    审查标准

    调查诊疗行为及涉及医保费用支出是否违规
  • 结案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相对人,结案 2个月 刘振果 基金监督管理科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主持基金监督管理科工作 基金监督管理科 结案

    审查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法律】 《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
制定机关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
发布号令(文号) 《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修改) 第八十八条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八一西路1999号
电话 0530-5635900

暂无中介服务

1、咨询欺诈骗保以外的问题,询问哪个部门

咨询医保经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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