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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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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到现场次数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基本编码 | 372036032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6208583372036032001 |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2426.0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事项状态 | 在用 |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 特别程序时限 | 暂无 | 特别程序种类 | 暂无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是否公示 | 是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市级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朱青松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0-5127019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8号窗口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 受理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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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27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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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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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公积金专区医保窗口8 窗口名称:医保窗口 窗口编号:8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次年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
| (一) | 医保电子凭证 |
结果文书类; |
电子 |
0份 |
政府部门核发 |
医保部门核发 |
非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二) | 社会保障卡 |
结果文书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人社部门核发 |
非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 (三) | 有效身份证件 |
结果文书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非必要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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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审核通过后,反馈办理结果 0 反馈办理结果 审查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合规 -
受理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医保中心受理、审核 0 反馈办理结果 审查标准
材料真实、有效、合规 -
申请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爱山东app申领的电子证照) 申请查询; 0 反馈办理结果 审查标准
材料内容有效合规 -
| 反馈办理结果 | |
| 结果名称 | 反馈办理结果 |
|---|---|
| 结果文书类型 | 无 |
| 结果样本 | |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行政法规】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行政法规】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向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核对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四条第四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是否收费:否
| 行政复议 |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
| 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 电话 | 0530-5127118 |
| 行政诉讼 | |
| 部门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
| 地址 | 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北角 |
| 电话 | 0530-5635900 |
暂无中介服务
1、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目前办理方式有哪几种
1、现场办理;2、自助办理;3、网办系统办理;4、个人网办系统办理;5、鲁医保小程序查询;6、电话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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