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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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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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
基本编码 | 37022304801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5625923370223048011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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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16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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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35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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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西安路888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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