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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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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机构 菏泽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基本编码 370223019007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625923370223019007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16062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33507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菏泽市西安路888号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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