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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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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距三十五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五米的区域内和距三十五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十米的区域内取土、打桩、钻探、挖掘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对在距三十五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五米的区域内和距三十五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十米的区域内取土、打桩、钻探、挖掘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能源)
基本编码 370260007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27167370260007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17.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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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立案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立案 七天 丁秀芬 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综合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审查标准

    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的、办公室接收的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违法线索、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审批手续
  • 调查取证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调查取证 7天 丁秀芬 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综合执法支队 案件调查终结后,提交案件调查报告,以调查报告为基础对案件进行审理

    审查标准

    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 行政处罚告知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告知 7天 丁秀芬 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综合执法支队 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出具听证告知书

    审查标准

    对案件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一并告知听证权利
  • 处罚决定 4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处罚决定 7天 丁秀芬 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综合执法支队 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查标准

    根据案件调查报告、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 送达 5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送达 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日内 丁秀芬 菏泽市发展改革委 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综合执法支队 送达回证

    审查标准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送达当事人
  •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    其他
下达《行政处罚书》
结果名称 下达《行政处罚书》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依据名称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2010年11月通过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地方性法规】《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2010年11月通过)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责令改正;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者改正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堆积的物品以及种植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等,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予以拆除、清理或者砍伐。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处罚实施层级及权限

省级负责实施本系统跨区域、重大事项的相关处罚。市级负责市级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相关处罚。县级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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