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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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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基本编码 370612005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378H3370612005000
行政相对人 全体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383328

咨询邮箱地址:hzsfj3328@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383328

投诉邮箱地址:hzsfj3328@163.com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制定检查方案、下发检查通知、现场检查、反馈检查结果、检查总结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方式和内容等;向16市和相关单位下发检查通知;分组进行检查,反馈检查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对全省普法规划实施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90个工作日 秦玉勇 菏泽市司法局 菏泽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形成总结报告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审查标准

    山东省“*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形成“*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
结果名称 形成“*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依据名称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017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一)……;(二)组织、指导和检查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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