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头部
山东省菏泽市
X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司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基本编码 3706120040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378H3370612004001
行政相对人 基层法律服务所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383330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383358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检查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状况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方案确定 张存站 菏泽市司法局 科长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未发现问题

    审查标准

    年度检查内容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进行检查
结果名称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进行检查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其他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制定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依据名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国办发〔2015〕5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检查方式有什么?

随机抽查

指南分享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