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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对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商务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0221008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01XB2370221008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4.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省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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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受理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按照拍卖管理办法 7个工作日 武卿 商贸流通科 科长 310办公室 办结

    审查标准

    按照拍卖管理办法
行政处罚
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行政法规】 拍卖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商务部
依据名称 拍卖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9年11月30日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拍卖企业应当依法开展拍卖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三)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第四十七条:“拍卖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并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委托人和买受人损失的,拍卖企业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拍卖企业违规雇佣拍卖师如何处理?

予以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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