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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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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商务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商务局
基本编码 370221073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01XB7370221073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6222178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622217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街道曹州路699号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310

    受理时间: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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