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查封或扣押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 |
基本编码 | 370331003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54616W3370331003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0.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强制 | 办理形式 | 暂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暂无 | ||
行政管理相对人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
程序类型 | 暂无 | 行政强制事项分类 | 强制措施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受理条件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98号(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咨询电话:0530-5699936 |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12315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98号(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夏日制),下午14:00-17:30 (冬日制) |
{{sqxs1}}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
-
查封、扣押涉案财物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的查封或扣押 30天 张成林 市场监管执法大队 科长 市场监管执法大队 同意或者不同意 审查标准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
送达方式 其他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3年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
---|---|
地址 | |
电话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
---|---|
地址 | |
电话 |
暂无中介服务
1、查封扣押时限是多少?
30个自然日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