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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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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不按照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的,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棉花经营者加工棉花不按照国家标准分拣、排除异性纤维和其他有害物质,不按照国家标准对棉花分等级加工、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成包组批放置的,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棉花加工设备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基本编码 370231544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4616W3370231544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699936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1231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中华路98号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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