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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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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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
基本编码 | 370225218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53066Q3370225218000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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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788023 咨询邮箱地址:hzyjjck@hz.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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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10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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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泰山路5001号 应急管理局315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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