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学生资助管理科 |
基本编码 | 37050500101701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079K3370505001017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2418.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暂无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暂无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否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公示 | 是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办理方式 | 转报件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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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1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334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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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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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14号窗口 窗口名称: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114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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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申请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审查 0 马秀荣 受理 审查标准
符合《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
审核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经费申请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各一份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于10月31日前将《汇总表》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 马秀荣 向财政厅申请资金 审查标准
每生每年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名单 | |
结果名称 |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助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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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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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鲁财教〔2014〕3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对以下两类高校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 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
【其他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 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 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鲁财教〔2014〕37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对以下两类高校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 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
地址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南角 |
电话 | 0530-5127120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财政困难县如何界定?
财政困难县是指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年进入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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