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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0222102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721957370222102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13.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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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立案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行政程序立案 7天 乔晓雷、张琛 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主任科员 执法一科 立案完毕

    审查标准

    以事实为依据
  • 告知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调查完毕,告知处罚内容 45天 乔晓雷、张琛 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主任科员 执法一科 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审查标准

    以事实为依据
  • 处罚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7天 乔晓雷、张琛 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主任科员 执法一科 当事人履行处罚内容

    审查标准

    以事实为依据
  •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    其他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部门规章】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依据名称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号令(文号) 2009年8月28日文化部令第47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7号《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行政法规】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2005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 根据2008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演出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南角
电话 0530---5127120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昆明路与八一西路交叉路口向西50米路北
电话 (0530)12368

暂无中介服务

1、对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的应该怎么办?

由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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