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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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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对旅行社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的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的同意,将旅游者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基本编码 370222129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721952370222129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 5829788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北路大学嘉院东临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5楼500房间

    投诉电话:0530- 582978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牡丹北路大学嘉院东临菏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5楼500房间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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