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菏泽市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民政局 |
| 基本编码 | 370211038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004478263B7370211038000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事项版本 | 13.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暂无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权限划分 | 暂无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办理方式 | 暂无 | ||
| 处罚适用种类 |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行政管理相对人 | 个人和组织 |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 受理条件 |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30-5314202 |
||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530-5314202 |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长江路799号菏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受理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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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
-
受理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受理举报、投诉 5个工作日 刘小靖、刘国涛 社会事务科 执法人员 社会事务科 受理 审查标准
举报、投诉属实 -
调查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举报、投诉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30个工作日 刘小靖、刘国涛 社会事务科 执法人员 社会事务科 依法查处 审查标准
存在违法行为 -
处罚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个工作日 刘小靖、刘国涛 社会事务科 执法人员 社会事务科 作出处罚通知 审查标准
存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罚 -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
其他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
| 【政府规章】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 |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9年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兴办殡葬设施的,(二)墓穴面积和墓碑高度超过规定标准的,(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四)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其中第(一)项除按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责令其恢复原状。” |
| 【行政法规】 殡葬管理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殡葬管理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7年7月11日通过,2013年1月1日修正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是否收费:否
| 行政复议 |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
| 地址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南角 |
| 电话 | 0530-5127120 |
| 行政诉讼 |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举报电话是多少?
0530-531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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