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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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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人对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或者形成的危岩、危坡未进行回填、封闭,或者未采取其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措施,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探矿权人对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或者形成的危岩、危坡未进行回填、封闭,或者未采取其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措施,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处罚 切换标准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9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
基本编码 370215062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4894A337021506200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5389625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538962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中华路659号106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季办公时间: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申报材料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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