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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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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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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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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市级初审4个工作日,省级审核4个工作日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民生保障科 |
基本编码 | 37101201000102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6164883371012010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2423.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宋国良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530-5168017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01-106号窗口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公示 | 是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是否一次办好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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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01-106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27162;0530-5127163 咨询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message?null 咨询邮箱地址:zhslz@hz.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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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投诉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message?null 投诉邮箱地址:zhslz@hz.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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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01-106号窗口 窗口名称:政务服务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101-106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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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律师档案调出申请表》 |
表格类; |
纸质、电子 |
1份 |
A4 |
空表下载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1、内容真实、材料齐全,无涂改;2、符合相关规定 【展开】 |
|
1.律师执业证未注销的,还应在申请调出前办理律师执业证注销手续;2.派驻外省分所或撤回外省总所的派驻律师,必须在“个人申请”栏写明“派驻”或“撤回派驻”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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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受理申请 4 宋国良 受理;不予受理;补充补正 审查标准
1、内容真实、齐全;2、已在我省注销原律师执业证 -
审核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审核材料 3 宋国良 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补充补正 审查标准
1、内容真实、齐全;2、符合相关规定 -
决定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向拟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律师档案转递函》 1 宋国良 向拟执业省市发出《律师档案转递函》 审查标准
通过审核 -
《律师档案转递函》 | |
结果名称 | 《律师档案转递函》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部门规章】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
依据名称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
【部门规章】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
---|---|
依据名称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律师跨设区的市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和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应当交接该律师执业档案。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
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电话 | 0530-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出
1.原在山东执业的律师,拟到外省市执业;2.派驻律师从山东分所撤回派驻到外省总所;3.从山东总所派驻到外省分所担任派驻律师;4.调取律师资格档案可适用本事项
2、办理档案调出是否必须办理注销
办理调出律师执业档案前,必须注销本省律师执业证
3、调出申请为什么被挂起
办件挂起的常见原因:1.申请调出前,未办理注销;2.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未向原执业地发送调档函;3.执业档案信息不全,需要核实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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