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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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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市政交通科
基本编码 37301800600101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6164883373018006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12423.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非法人企业 通办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联系人 崔慧兰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0-5168011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01-106号窗口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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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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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备案登记表》 【展开】

表格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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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二)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展开】

其他;

纸质、电子

1份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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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必要

申请材料处在证件有效期内
(三) 授权委托书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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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四) 合理的线路方案

其他;

纸质、电子

1份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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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材料符合法规要求
(五) 进站协议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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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 受理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受理备案业务 0 许宇露 受理备案业务

    审查标准

    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 审查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0 崔慧兰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业务办理

    审查标准

    符合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 办结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1 许宇露 完成客运班线经营信息备案

    审查标准

    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
结果名称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部门规章】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依据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 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四条  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进站协议向原许可机关备案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备案车辆号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该客运班线车辆数量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见附件7)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见附件8)。
【部门规章】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依据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 2020年7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根据2022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四条  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进站协议向原许可机关备案起讫地客运站点、途经路线。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备案车辆号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该客运班线车辆数量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见附件7)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见附件8)。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什么是班车客运?

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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