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基本编码 | 00010610700504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6164883000106107005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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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01-106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27160 咨询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message?null 咨询邮箱地址:zhslz@hz.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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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投诉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message?null 投诉邮箱地址:zhslz@hz.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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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101-106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 窗口编号:101-106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纸质材料规格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对应电子证照 | 材料提交方式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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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签证或有效居留许可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展开】 | |||||||
(二) |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包括现行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 【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展开】 | |||||||
(三) |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 |
其他; |
纸质、电子 |
1份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经许可决定机构认定的用人单位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用人单位,入境前无法提供聘用合同的,可提供任职证明,入境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提交聘用合同,必要内容需前后一致;如不一致,需重新申请许可,但薪酬提高或者职务(职位)提升的除外。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必要内容。任职证明适用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或协定人员、各类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及代表及境外合同服务提供者。派遣函适用情形为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境外派遣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由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出具。任职证明(包括派遣函)如缺少必要内容,需另行出具证明补充说明。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派遣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的,提交派遣函以及与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签订的聘用合同。 【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展开】 | |||||||
(四)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表 【展开】 |
其他; |
电子 |
0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网上提交 |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复印或传真件)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 【展开】 |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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