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承办机构 | 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基本编码 | 370224002000 | 实施编码 | 11371700MB2851618D437022400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17.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办理形式 | 暂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暂无 | ||
处罚适用种类 | 警告 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行政管理相对人 | 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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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华英北路1378号服务大厅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072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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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菏泽市华英北路1378号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312室 投诉电话:0530-5072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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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菏泽市华英北路1378号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312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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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
-
责令限期改正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0个工作日 王昊川 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科员 优抚褒扬纪念科 指导监督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责令限期改正。 审查标准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的相关规定 -
指导监督责令限期改正 | |
结果名称 | 指导监督责令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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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行政法规】 《烈士褒扬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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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烈士褒扬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2011年7月国务院令第601号,2019年8月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八条:“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 |
部门 |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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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
电话 | 0530-5127118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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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
电话 | 0530-5192521 |
暂无中介服务
1、负有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如何处罚?
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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