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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资格认定 切换简洁版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资格认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4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承办机构 优抚褒扬纪念科
基本编码 37072400200401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1618D3370724002004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12430.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联系人 牛俊海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530-5168650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区103号窗口 山东省 菏泽市 牡丹区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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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山东省在乡复员军人审批表

表格类;

纸质

1份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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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工作人员协助填写

必要

窗口提交

据实填写。 据实填写。
(二) 复员证或复员登记表

文本类;

纸质

1份

制式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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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原件

必要

窗口提交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三) 复员后未安置工作的证明

文本类;

纸质

1份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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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窗口提交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四)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文本类;

纸质

4份

1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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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窗口提交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五) 个人书面申请

文本类;

纸质

1份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个人自备

必要

窗口提交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展开】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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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申请人的准备材料进行受理 5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对申请人的准备材料进行受理

    审查标准

    按规定
  • 逐级审核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由县级、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 10 县级、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由县级、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

    审查标准

    按规定
  • 办结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办结 5 市级退役军人部门 办结,申请人享受相关待遇

    审查标准

    按规定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资格认定
结果名称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资格认定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其他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退役军人部发〔2021〕3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行政法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依据名称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款 国家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在国家建立定期抚恤金制度时已满18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行政法规】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依据名称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国令第78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款 国家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参战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年满60周岁、在国家建立定期抚恤金制度时已满18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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