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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处罚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统战部 承办机构 宗教科
基本编码 370241024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95XJ3370241024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12.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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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立案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依据现场检查、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等线索立案 5个工作日 奚卫华、刘涛 市委统战部 科长、副科长 宗教科 立案调查

    审查标准

    存在《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情形
  • 调查取证 2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 20个工作日 奚卫华、刘涛、李培培 市委统战部 科长、副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宗教科 制作调查讯问笔录

    审查标准

    据实记录
  • 提出处理意见 3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 10个工作日 奚卫华、刘涛、李培培 市委统战部 科长、副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宗教科 拟定《宗教事务行政处罚告知书》

    审查标准

    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
  • 发出《宗教事务行政处罚告知书》 4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发出《宗教事务行政处罚告知书》 5个工作日 奚卫华、刘涛、李培培 市委统战部 科长、副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宗教科 发出《宗教事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

    审查标准

    符合《宗教事务行政处罚告知书》文书要求
  • 审核 5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审核 10个工作日 部务会 市委统战部 部长、副部长 领导班子 集体研究通过行政处罚决定

    审查标准

    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依法依规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个工作日 刘涛 市委统战部 科长 宗教科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审查标准

    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
  •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行政法规】 宗教事务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2017年国务院令第686号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十条:“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其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菏泽市司法局)
电话 0530-5127118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开发区中山路东段66号
电话 0530-5192521

暂无中介服务

1、可以在自己开设的教育培训机构里对学生进行传教吗?

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均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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