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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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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水务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基本编码 370619014002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291XN3370619014002
行政相对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事项状态 在用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0-6169268

咨询网址:http://hzzwfw.sd.gov.cn/hz/public/index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0-6169268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行政检查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对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行政检查 李小磊 水利建设科 科长 水利建设科 实际办理为准

    审查标准

    相关政策法规
  •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其他
检查结果报告
结果名称 检查结果报告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
制定机关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第8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条第一款:“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水北调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水资源管理……”。第二款:“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
地址 菏泽市人民政府: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1009号
电话 菏泽市人民政府:0530-5310610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中山路66号
电话 0530-5192551

暂无中介服务

1、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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