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头部
山东省菏泽市
X
违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行政强制(省市县人民政府执行的强制) 切换简洁版
违反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行政强制(省市县人民政府执行的强制)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水务局 承办机构 菏泽市水务局建设科
基本编码 370319013000 实施编码 11371700MB285291XN3370319013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11.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暂无
事项类型 行政强制 办理形式 暂无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办机构 暂无
{{sqxs1}}
  • 基本信息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暂无

  • 受理 审查 决定 办结 1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理结果
    先受理、现场勘查、做出决定、完结 30个工作日 张培峰 菏泽市水务局 高工 建设科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审查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送达方式
       其他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果名称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果文书类型 其他
结果样本
【行政法规】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国务院令第67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是否收费:否

行政复议
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或省水利厅
地址 菏泽市人民政府: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省水利厅:济南市历山路127号
电话 菏泽市人民政府:0530-5310610 山东省水利厅:0531-66572192
行政诉讼
部门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菏泽市中山路66号
电话 0530-5192551

暂无中介服务

1、有关权利

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过程中,移民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反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应当对移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妥善解决。移民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指南分享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