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委派会计轮岗交流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菏泽市会计委派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会计中心对35名委派会计进行了轮岗交流。轮岗交流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四项原则,即有利于全局稳定、工作衔接、受派单位业务正常运转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原则,结合人员综合素质和家庭住址并根据各工作站实际需要进行科学合理搭配的原则,保证高效快捷有条不紊实施的原则。根据局党组批准的轮岗方案,会计中心自8月3日起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组织所属科室组、工作站负责人,对岗位轮换人员会计交接工作进行监交、督导,8月10日轮岗交流工作圆满结束,轮岗人员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

(会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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