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会计中心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为了转变会计中心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全市会计委派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并有突破性发展,特制定工作调查研究和政策调查研究制度。
一、调研课题筛选发布制度。 年初,中心办公室组织中心各科室组、会计工作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总体工作思路和财政中心工作,选取推动会计委派事业发展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政策性和实务性的重大问题以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行文发布,下发落实。
二、调研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对重点调研题目实行科室组、会计工作站负责制或牵头人负责制,明确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间,限时完成。各科室组、会计工作站每年要完成2-3篇调研报告。中心办公室定期调度完成情况,半年考核,年终通报。
三、调研成果质量保证制度。 中心领导、各科室组和会计工作站负责人每年深入会计工作站和受派单位,开展调研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每次调研以前都要列出题目,制定调研计划,组织好调研力量。以调研成果进入领导决策率、被领导同志批示率、被市以上报刊采用率作为衡量调研成果的主要标准。
四、调研报告审核编发制度。 收到调研报告后,由中心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组对调研报告涉及的情况、数据、问题、对策及文字表述等进行严格把关,提出采编意见,呈交中心领导批示,在《财政情况》和《会计委派工作信息》上予以印发。
五、优秀调研成果奖励制度。 为调动中心各科室组、会计工作站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多出精品,争取有更多的调研成果直接进入领导决策,中心办公室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对获得优秀调研成果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