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一、政策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工作的通知》(菏医保函〔20239

二、政策依据

1.《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1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2145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27号)

三、出台目的

为切实做好2022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实施工作,根据山东省医保局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切实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合理用药需求。

四、主要内容

1.按照省局规定,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

2.对原谈判药品调整为国家医保目录常规准入药品的,继续纳入“双通道”管理。

3.由企业自愿申请,逐步将竞价药品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纳入“双通道”管理。

4.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

五、实施期限

202331日开始施行。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刘瑞新同志解读《菏泽市中药材市场管理办法》

一、该《办法》出台的背景及必要性?

多年来,中药材市场在促进中药材流通、调剂市场余缺、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中药材经营属于非许可类经营活动,市场管理规范化水平不高,经营门槛低、从业人员复杂且交易隐蔽性强,容易出现掺杂使假、非法炮制、无证违法经营等问题,严重影响中药材质量安全,不利于市场良性运转。

我市拥有省内唯一个国家级中药材专业市场——舜王城中药材市场,是全国重要中药材集散地。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水平,促进我市中药产业健康发展,依据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中药材市场管理现状,起草了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办法》明确中药材市场管理坚持当地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市场开办者、企业和经营业户是保证中药材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同时,办法第五章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二是明确中药材经营管理内容。从事中药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经营的中药材质量负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禁止非法收购、出售、利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野生植物药材;禁止非法收购、出售国家公布的28种毒性中药材。三是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内容。主要是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即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的质量管理做出规定。明确了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的责任,规定了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仓储管理、经营范围和从业人员资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