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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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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根据《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规定,第三十一条 税务机关对各类服务投诉应限期办结。对服务言行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服务满意度
办件评价 5.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菏泽市税务局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基本编码 37203053400101 实施编码 11371700004478829U337203053400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交易专区70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0-516588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23号投诉建议窗口

    投诉电话:0530-516893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3443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不动产登记交易专区70号窗口

    窗口名称:税务窗口

    窗口编号:70

    受理时间:冬季(10月-次年4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夏季(5月-9月)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报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对应电子证照 材料提交方式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依据 备注
    (一) 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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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展开】
    (二) 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展开】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非必要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展开】
    (三) 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相关信息及其所属单位 【展开】

    文本类;

    纸质、电子

    1份

    A4

    空表下载 样例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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