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00004478300H/2025-13292 分  类: 申领条件和程序
发布机构: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3 月 21 日
标  题: 一次性求职补贴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5 年 03 月 21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一次性求职补贴服务指南
  • 索 引 号:11371700004478300H/2025-13292
  • 分  类:申领条件和程序
  • 发布机构: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标  题:一次性求职补贴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2025 年 03 月 21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3 月 21 日
  • 内容概述:一次性求职补贴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1.《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2.《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456);

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102号)。

二、政策对象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毕业生;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

6.残疾人毕业生;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1000元/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 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 残疾人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6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申请材料

未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的,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证明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材料;

3.孤儿毕业生证明材料;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证明材料;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证明材料;

6.残疾人毕业生证明材料;

7.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证明材料;

8.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毕业生申请。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二)学校审核。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三)市级审核。审查学校提报的材料。复核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四)省级备案拨付资金。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资金到账后,各学校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不得使用现金发放。

网站: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

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相关手续完备的即时办结。

七、办理方式及地点

全程网办;

咨询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就业人才区)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上系统告知结果

九、咨询电话

0530-531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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